【湘潭】网吧收银员迷上“打鱼” 上班一个月偷走上万元
一男子为赌博盗窃营业款,最终不仅丢了工作,还受到刑罚。8月20日,年轻伢子张强因犯盗窃罪,被岳塘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8000元。
湘潭在线8月21日讯(湘潭晚报记者 马青松 通讯员 张晨)一男子为赌博盗窃营业款,最终不仅丢了工作,还受到刑罚。8月20日,年轻伢子张强因犯盗窃罪,被岳塘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并处罚8000元。
今年3月16日,张强到岳塘区找工作,看到河东大道一家网吧在招人后,他成功应聘当上了网吧收银员。张强的工作压力不大,空闲时间他经常搜索浏览一些论坛,还发布涉及“打鱼”赌博的信息。
4月6日上午8点,张强到网吧与同事周明交接班,然后像往常一样边上网边工作。当他翻看自己QQ空间里的信息时,把曾经发布的“打鱼”赌博信息仔细看了多遍,被里面描述的高倍现金返还吸引,竟有了参与赌博的念头。
苦于没有注册的本金,张强打起了网吧营业款的主意。当时,张强交接班的营业款有2830元,另外网管朱舟的抽屉里也有不少营业款。
打定主意后,张强趁着收银台没有人的时候,先把网吧的监控关掉,随后用刀撬、强行手拉抽屉的方式,把朱舟的抽屉打开,将抽屉里3天收的营业款拿走,并带上交接班的2830元从网吧逃离。
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,4月6日当天,张强直接从湘潭去了长沙,还用偷来的钱买了一部2380元的苹果手机,又把剩余的7732.5元先存进银行,再转入自己的支付宝中。当天晚上,张强担心继续留在长沙不安全,乘飞机去了四川成都,随后把全部款项用在上网玩游戏、赌博上。
张强被抓捕归案后,为自己的行为懊悔,如实供述了罪行,且家人帮他把偷来的钱全部退缴公安机关。岳塘区法院审理此案时,决定酌情对张强从轻处罚。
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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